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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死高中生 日月明功教主哭求交保

中國時報【馬瑞君╱台中報導】

彰化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等人被控集體虐死詹姓高中生案,台中高分院昨仍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維持一審13年徒刑判決。陳巧明眼眶泛紅、哽咽請求予以交保,他強調,「到時會勇敢接受執行」,但合議庭諭令還押,將到下月2日羈押到期前再裁定。

詹姓高中生於2013年5月18日自稱返校打掃,比平日上課提早一小時出門,傍晚母親黃芬雀帶他到和美鎮陳巧明家族的默園聚會,陳巧明感覺有問題並指示許愛珍等成員管教。

詹遭多人逼問當天行蹤,因說法不一致遭用水管鞭打,並被綑綁手腳囚禁小房間睡地上,還遭逼寫自白書認錯,他只好說加入幫派、吸毒,但仍持續被打,並在囚禁18天後出現彌留狀態,陳巧明這才叫許愛珍開車載著黃芬雀,將詹送醫急救但仍不治。

台中高分院昨天宣判,陳巧明、黃芬雀均維持一審判處13年、4年6月徒刑;王昱翔一審原僅判8月徒刑,二審以其曾入內探視詹生,為私行拘禁致死罪的共同正犯,從重改判3年6月徒刑。

詹父向陳巧明、黃芬雀請求民事賠償,一審判陳、黃連帶賠償322萬元;二審台中高分院加碼改判陳、黃需連帶賠償522萬元。陳巧明已賠償希望獲交保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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